認列時及認列後之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41.12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12,生物資產應於原始認列時及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41.13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13,自企業生物資產收成之農產品,應以收成點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此種衡量即為當日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 號「 存貨」或其他適用準則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41.24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24,成本有時可能趨近於公允價值,特別是在下列情況下:(a) 從原始成本發生至今,幾乎沒有發生任何生物轉化(例如在報導期間結束日前剛種植之果樹幼苗); 或(b) 生物轉化對價格之影響預期並不重大(例如於 30 年之松樹種植生產週期中最初幾年之成長)。


國際會計準則41.6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6,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原始認列生物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以及生物資產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之變動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國際會計準則41.28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28,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原始認列農產品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國際會計準則41.7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41.7,生物轉化產生下列結果:
(a) 透過(i)成長(動物或植物之數量增加或品質提升)、 (ii)蛻化(動物或植物之數量減少或品質降低)或(iii)繁殖(其他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之創造)而使資產發生改變;或(b) 農產品之生產,例如乳膠、茶葉、羊毛及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