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範圍

普通股、優先股、債卷、擔保、員工期權、期貨、可贖回或可換股衍生工具

何時需要估價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7 章25條,企業應依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類別以一種能與其帳面金額比較之方式揭露其公允價值。

下列情況無須揭露公允價值:
(a) 當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時,例如短期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等金 融工具;
(b) 對於與無活絡市場公開市場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連結之衍生工具,因其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而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以成本衡量;或
(c) 對於包含裁量參與特性(如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所述)之合約,若該特 性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初始計量: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9章5.1.1條,除屬於第5.1.3段範圍內的應收賬款之外,初始確認時,主體應當以其 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初始計量,對於不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 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則還應加上或減去可直接歸屬于獲得或發行該金融資 產或金融負債的交易費用。


後續計量: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9章4.1.2條,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a) 該資產係於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而持有資產之經營模式下持有。
(b)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9章4.2.1條,主體應以攤余成本對所有的金融負債進行後續計量,

以下情況除外: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此類負債(包括屬於負債的衍生工具)應當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
(2)金融資產轉移不符合終止確認條件或者應用繼續涉入法進行核算而形成的 金融負債。第3.2.15段和第 3.2.17段的規定適用于此類金融負債的計量。
(3)財務擔保合同。初始確認後,此類合同的發行人應對其以下列兩者較高者 計量 [除非適用于第4.2.1段 (1)或 (2)]: ①根據第5.5部分確定的損失準備金額,以及 ②初始確認的金額 (參見第 5.1.1段)減去根據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章》 確認的累計收益金額 (如適用)。
(4)以低於市場利率提供貸款的承諾。此項承諾的發行人應以下列兩者較高者 計量 [除非適用于第4.2.1段 (1)]: ①根據第5.5部分確定的損失準備金額,以及 ②初始確認的金額 (參見第 5.1.1段)減去根據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章》 的確認的累計收益金額 (如適用)。
(5)購買方在適用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3號》的企業合併中確認的或有對價。 此類或有對價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進行後續計量。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9章4.2.2條,在初始確認時,當第 4.3.5段允許或這樣指定如下所述能夠提供更相關 的資訊時,主體可以將一項金融負債不可撤銷地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損益,

主體這樣指定是由於下列原因之一: (1)這樣做可以消除或顯著減少計量或確認的不一致 (有時稱作 “會計錯 配”),即如果不做指定,會因以不同的基礎計量資產或負債或者確認其產生的利得 和損失而產生這種不一致;或者 (2)根據書面記載的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為基礎對金融負債組合 或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進行管理和業績評價,以及內部以此為基礎向主體關鍵管 理人員 (遵循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章———關聯方披露》 相關定義),如主體董事會 及首席執行官,提供有關該組合的資訊 。

評估方法

員工認股權:

用收入法中的二項期權定價模型。


可換股債卷,可贖回優先股:

用現金流折算法配合收入法中的二項期權定價模型。


擔保合同:

先按國際評級標準,評估企業的信譽級別,再用收入法中的二項期權定價模型。

定義

金融資產:

(1)現金;
(2)另一主體的權益工具;
(3)合同權利,包括① 從另一主體收取現金或另一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② 在潛在有利的條件下,與另一主體交換金融工具的合同權利;
(4)將以主體自身權益工具結算或可以以主體自身權益工具結算的合同,且該合同是:① 一項非衍生工具,使主體將獲取或可能獲取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或② 一項衍生工具,該衍生工具將以固定數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以外的其他方式結算。


金融負債:

(1) 合同義務,包括① 向另一主體交付現金或另一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② 在潛在不利的條件下,與另一主體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2) 將以主體自身權益工具結算或可以以主體自身權益工具結算的合同,且該合同是:① 一項非衍生工具,使主體承擔或可能承擔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義務;或② 一項衍生工具,該衍生工具將以固定數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以外的其他方式進行結算。其中,如果主體按同等級現存所有者擁有非衍生權益工具的比例提供權利、期權或權證,則用固定金額的貨幣換取固定數量主體權益工具的權利、期權或權證屬於權益工具。